《英国病人》:语言的迷宫,情感的深渊

(注:本文基于Vintage Books 1993年版本。我没读过中译本,故引用原文的中文部分是我自己翻译的。)

      《英国病人》是那种读完了之后还会长时间地萦绕在读者心头的小说。这不仅由于它选取了二战为背景、对历史的钩沉带来一种神秘的未知,也不完全是因为两个穿插在一起的爱情故事的传奇性。至少于我而言,翁达杰对英语语言的精密探索和对现代人情感的深度发掘才是这本书吸引我的要素。

        在读小说以前,我先看了明格拉执导的同名电影。看电影的时候,我赞叹它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但读了小说之后,我只能说完美是没有止境的。相比于影片实打实地呈现的北非沙漠和意大利古堡的浓烈景色,这本富于散文气息的小说则营造了一种自由、奔逸的阅读体会,在细致描写之中穿插着精心安排的留白空间,交予读者自行想象。这是我一直在好的作品里所期待的品质,作为一个文学热爱者,我认为语言所能给予的想像的疆域和强烈的身心愉悦是视觉永远比不上的。


一.作为迷宫的英语

        《英国病人》是我读过的第一部翁达杰作品,暂时也是唯一一部。我不确定在他的作品谱系中,他具体的语言追求有哪些。可是我想他一定在通过这种散文化的小说写作探索语言的疆域。

        散文化的气息首先来自于叙事的极端自由。在优秀作家的成熟作品面前,读者不常常能意识到叙事声音的存在——尽管一切故事都要靠叙事声音的讲述。翁达杰在做到这一点的同时,还可以轻易地在叙事结构的多个线索间自由转换。反复交错进行的正叙、插叙和倒叙,四个各具私人伤痛史的复杂人物,再穿插上北非的地理知识、沙漠里诸多流动部落的习俗、远古时期岩洞壁画的美学意义、排雷工兵掌握的技能、手枪的机械原理和不同口径手枪的性能……这是一部极其庞大的叙事体系。在读者所体验到的阅读的快感和获取相关知识的愉悦背后,是作者以他强大的控制力在对这些本来散乱无章的细节进行耐心的缝合。

        比如,小说第一章在对Hana和Almásy的生活做了大致介绍之后(这里用到了一般现在时和一般过去时;时态也是关于这部小说大可研究的东西),以现在时叙述Hana阅读Almásy日记中关于沙漠中的风的段落。紧接着是Almásy直接对Hana讲述他在沙漠里坠机后被Bedouin部落所救的情节,叙述变成第一人称;然后又以过去时进行第三人称的叙事,描写沙漠部落如何利用Almásy的历史和武器知识。第一章结尾处又回到现在时的当下,也就是Hana离开了Almásy的房间以后。

        类似的不同时态、不同叙事角度及人称之间的转换贯穿了整本书,营造了阅读经验中的一种立体感和交响感。当然,不是恢宏的交响乐的感觉,而是一首美妙的有着轻柔、忧伤主旋律的交响诗。我想,不这么写的话,读者似乎没法借由每个具体而微的动作、每个句子的语气和视角深入到人物的内心。

        如此复杂的迷宫般的叙事结构却不会对阅读造成障碍,这是翁达杰文字的神奇之处。他没有让叙事的触角像八爪鱼一样触碰到每一人物的每一侧面,而是通过对叙事人称的细心选择,在遮与不遮之间,只让读者看到他想让我们看到的。在四个直接出场的主要人物中(Katherine几乎只出现在Almásy的叙述中,故不算在内),只有Almásy一人使用过第一人称,除此之外仅有一次,就是Hana在返回加拿大之前写给Clara的信中,也短暂地使用过第一人称。

        Almásy的第一人称叙事主要用来叙述他和Katherine的爱情。在同名电影里引人瞩目的Katherine一角实际上到了小说的第142页才第一次出场,其后对于她的描写,大部分是通过Almásy之口。Almásy的过去对Hana和Caravaggio都是神秘的,他们一直想探究;Caravaggio甚至在Almásy主动选择死亡以前,通过不断给他注射大剂量吗啡的方式来诱导他进行回忆。因此Almásy的第一人称在书中构建了一个只有他和Katherine在其中的私密空间,Geoffrey Clifton和Katherine相继死后,这个空间就已彻底封闭,只有Almásy一人能够对它一次又一次地回访。Almásy在第一人称的叙事中坦白、无所不谈,但私密性就隐藏在这种表面的坦白之下,它制造了Katherine与Almásy的爱情的神秘性质,跟Hana和Kip之间的年轻、循序渐进的爱情模式形成了对比。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渐渐放弃了通过区别不同时态来分辨事件发生的时间的努力——这种努力从最初也许就不该有。城堡和沙漠是非常不同的两种场所。前者是建筑,石头围出了一个“内部”;后者是开阔、露天的。被废弃的城堡和北非沙漠唯一的相似之处,是荒凉。在这象征了战后人们心灵废墟的两个荒凉的空间里,时间的存在还有意义吗?我想这是翁达杰用尽英语的所有时态、用碎片化的叙事所提出和回答的问题。

        在翁达杰笔下,《英国病人》中的英语成为了一座迷宫,每一堵墙都是他用被他解放了的语言所搭建的。而他作为一个操纵着拉线木偶的技艺高超的艺人,从始至终沉默地躲在文字后面,藏在了迷宫的最深处。

二.爱的神秘和精神性

        在小说所涵盖的时间里仅仅存活在Almásy的讲述中的Katherine,是书里重要角色中唯一没有被写到心理状态的人,显然这是由Almásy的第一人称叙述所决定的,但作为一个事实,它凸显了Katherine这一人物的神秘性。

        小说里的Katherine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年轻女性,这与电影中Kristin Scott Thomas扮演的看上去已至少三十多的Katherine很不同。当我们必须在电影里面对一个身材细瘦、面部骨骼清癯的Katherine,翁达杰以几近写意的方式为读者描绘了一个年轻、有着良好阅读品味和艺术鉴赏力的Katherine。没有对外貌和身材的描写,即使是在Almásy的描述中,首先打动他的也是声音而不是形象。Clifton夫妇飞抵沙漠三天后的晚上,Katherine在一场篝火聚会上朗诵了一首诗,她的声音使Almásy燃起了爱的火焰:

         “That night I fell in love with a voice. Only a voice. I wanted to hear nothing more. I got up and walked away. ” (p.144)

      (那天晚上我与一个声音坠入爱河。仅仅是一个声音。我不想听到其他的东西。我站起来走开了。)

         Almásy本来是不喜欢诗歌的,直到那晚他被Katherine背诗的声音所打动。诗歌借助声音,成为他们爱情的浪漫介质,也预示了这种爱情的精神含义。同时,语言——或者说交谈——成了二人沟通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不论他们的肉体达到了什么样极致的亲密程度,也都只是精神和灵魂上的互相缠绕的一种延伸。

        Almásy曾经问Katherine:“你最恨什么?”Katherine说:“谎言。”而Almásy对同一个问题的回答是:“所有权。”可是之后我们看到,痛恨所有权的Almásy被爱火炙烤得几近疯狂,对Katherine的占有欲使他常在公共场合因无法自控而出丑。他不但在心中生出了全部占有Katherine的欲望,而且他自己也变成了爱的奴隶,完全为爱情所占有。Katherine在Almásy的疯狂中感到害怕,决定终止这份感情。他们的告别发生在开罗的植物园里。一个雨水刚刚在树叶上被月光蒸发掉的夜晚,告别的拥抱过后Almásy已经走开,却又转身回来,说:“我只想让你知道,我还没开始想念你。”痛恨谎言的Katherine只是简单地说:“你会的。”(p. 158)

        读者只能借由不同段落的提及来拼凑Katherine的形象。基本上可以知道她是一个来自英国的世家女子,受过完备的人文教养、毕业于牛津大学,而且这些信息也大都来自Almásy的揣测。此外,就只有一片又一片的空白需要读者在想像中自行联结。事实上,在Almásy和Katherine的关系中,不仅Katherine神秘,他们两人的爱情也是神秘的。建立在抽象的声音、交谈和精神交流基础上的感情,必然是如空气一样,可以被真切地感知,但不能被看见。

        Almásy和Katherine从未探究过对方的历史。就像Almásy在沙漠中探险的十几年对Katherine是一个谜,Katherine在遇到Almásy前的一切人生经历,Almásy也并没追问过。但他们带着各自的历史,相遇且相爱了。这是一种最迷人、纯粹的爱情,我仿佛看到他们的人生旅程在他们各自身后汩汩流动,他们阅读过的书、行走过的地方、抚摩过的壁画、研究过的地图、探索过的沙漠……都构成了他们的那时那刻;坠入爱河的是两个那时那地的人,但与此同时,互相爱慕的其实还有不能够显性的历史和历史——他们都喜欢的书是希罗多德《历史》,似乎已暗示了这一点。所以,这是我在文学作品里看到过的最为成熟和厚重的爱情。

        谈到这里不免还要提一下同名影片。我之所以认为电影的深度无法与小说媲美,一个原因是它过于强化了Almásy和Katherine的爱情——而事实上他们的爱只是故事的主线之一。并且电影增加了俗气的细节,但去掉了一些沉默和深刻的。举例说,在电影里,当Almásy历尽艰难又回到了the cave of swimmers(游泳者岩洞),发现Katherine已死,她身边的《历史》最后一页的空白处,写着:“亲爱的,我很冷,手电也快没电了……”Almásy抱起她走出岩洞,失声痛哭。这个情节在书中完全不同,Almásy的叙述是这样的:

        “It is important to die in holy places……When I turned her around, her whole body was covered in bright pigment. Herbs and stones and light and the ash of acacia to make her eternal.” (pp. 260~261)

      (死在神圣的地方是重要的……当我把她翻转过来,她的整个身体都覆盖着明亮的颜料。草和石头和光以及树胶的灰烬使她永恒了。)

        没有煽情的“我很冷”,也没有痛苦的仰天长啸,Almásy的回忆终止在了这里。他随之发表了对爱情的精彩看法:

        “We die containing a richness of lovers and tribes, tastes we have swallowed, bodies we have plunged into and swum up as if rivers of wisdom, characters we have climbed into as if trees, fears we have hidden in as if caves. I wish for all this to be marked on my body when I am dead.” (p. 261)

      (我们的死包含着爱人和部落的丰富性;包含着我们曾吞下的滋味;包含着我们曾进入且在其中游泳的身体,仿佛它们是智慧的河水;包含着我们曾攀爬进入的文字,好像它们是树;包含着我们曾经藏身其中的恐惧,犹如洞穴。我希望在我死时,所有这些都会烙印在我的身上。)

        这样的文字,是让人忍不住想把书捂在脸上深深吸进它的气息的。这段话也证明,Almásy和Katherine的爱情的确只能发生在沙漠里,它是历史的沉默爱恋,不需要其他背景;而它的纯粹性最终导致了它的破灭。这份爱的极强烈的精神性还体现在,他们的爱情没有终结在荒凉的沙漠里,也没有终结于Katherine的死亡,却只能终结在Almásy停止回忆的时刻。

三.逃离与反思

        作为对照,Hana和Kip之间的爱情是循序渐进的。他们的感情大部分也是建立在语言的沟通上,但与Almásy和Katherine不同的是,他们沟通的方式是互相给对方讲述自己遥远的家乡和各自的记忆。远离故土的两个人,一个来自寒冷的加拿大,一个来自炎热的印度,东方和西方在他们的爱情中相遇了。对Kip来说:

         “All through his life, he would realize later, he was drawn outside the family to find such love. The platonic intimacy, or at times the sexual intimacy, of a stranger. He would be quite old before he recognized that about himself, before he could ask even himself that question of whom he loved most.” (p. 226)

      (他将来会意识到,在他的整个一生,他都被引到家庭以外去追寻这种爱,这种来自陌生人的柏拉图式的亲密,或有时候性的亲密。在他认识到关于自己的这一点以前,在他甚至可以问自己他最爱谁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已经很老了。)

         Kip所追求的爱不局限于男女之情。在他刚刚跟培训他排雷的上级和老师建立起一种父子般的亲密关系时,这位老师——英国人——在一次拆弹行动中牺牲了。这个打击无疑是巨大的。在二十岁的Hana这边,情况类似。她的父亲和恋人在她赴欧洲参与战争救护期间相继去世,她本人也流产失去了一个孩子。因此,他们两人在亲密关系中想要寻找的是一种情感上的支持,这也是为什么在他们的关系中,交谈占了那么大的比重。

        大部队撤退的时候,Hana自愿要求与严重烧伤、不便行动的Almásy留在这座佛罗伦萨附近的废弃古堡,而这恰好也如Almásy所愿——身心内外皆受重创的他,早已对生活失去了渴望。在他们之后来到这里的Caravaggio,也是带着重创后的身心——他因在战争中做间谍而被德国军队俘虏并削去两手的大拇指。

        背负着重重伤痛的四个人,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残缺的。Hana和Kip是心灵上的残缺,Almásy和Caravaggio则是身心皆残。这四个残缺的人,守在一栋被一拨又一拨的敌我军队利用过后又废弃的古堡里,本来是为了逃离外面的世界——它使他们受了伤,他们不想再面对那个战争虽已完结、但满目皆是疮痍的同样残缺的世界。可是他们根本逃不脱,每个人都被自己的伤痛记忆所追逐,于是这才有了Kip和Hana的互相倾诉、Caravaggio对Hana的诉说,以及Almásy对自己在战争中的沙漠经历的讲述。古堡实际上变成了一个牢笼,笼罩着他们的伤痛史。在古堡里,似乎他们的行走和一举一动,都跟随着记忆的阴影,它是痛过之后的又一重剧痛。

        四人之中,只有外向型的Caravaggio会通过激烈的行为和言语来发泄对生活的厌弃和绝望。其他的三个人,除彼此之间平静的倾诉以外,都只是在城堡里静默地活动,想通过时间来忘却伤口。但他们的努力是徒劳的,他们甚至从没特别地进行过什么努力。

        城堡里困顿挣扎着的四个人的平静最终被美国在日本投下原子弹的消息打破了。对西方文明的失望困扰了Kip,在狂怒和激动中,他把枪口对准了他以为是英国人的Almásy。Caravaggio告诉Kip:“他不是英国人。”Kip却说:

        “American, French, I don’t care. When you start bombing the brown races of the world, you’re an Englishman. You had King Leopold of Belgium and now you have fucking Harry Truman of the USA. You all learned it from the English.” (p. 286)

        (他是美国人、法国人,我都不在乎。当你开始轰炸世界上的有色人种,你就是英国人。你们有过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现在你们有该死的美国人哈利·杜鲁门。你们都是从英国人那儿学的。)

        来自印度的Kip对西方文明的信心崩塌了,他原本在他老师的身上建立的对印度的宗主国英国的一点信心彻底破灭了,哪怕他和Hana的爱情也无法挽救这颗受伤的心所经受的又一次重创。Kip骑上摩托车冲出古堡,逃离了战后的废墟,也逃离了西方文明。

        与电影不同的是,小说并没有交代其他三人的结局(除了通过Hana的信,我们知道她想返回加拿大),故事直接跳到了许多年后的印度,在对Kip生活的描写中结束了整本书。Kip在狂暴中质问Almásy时曾谴责:

        “Your fragile white island that with customs and manners and books and perfects and reason somehow converted the rest of the world. You stood for precise behaviour. I knew if I lifted a teacup with the wrong finger I’d be banished. If I tied the wrong kind of knot in a tie I was out.” (p. 283)

      (你们有着传统、规矩、书、圆满和理性的精巧的白色的岛,莫名其妙地改变了其余的世界。你们代表了正规的行为。我知道如果我用错误的方式举起一个茶杯,如果我在领带上打了一个错误的结,我就会被驱逐。)

        从这里可以看出,Kip对西方文明的质疑并不是一时而起,它早已在Kip的族群身上积累了世世代代。当他骑在摩托车上驶出那座古堡,其他三个残缺之人,三个携带着历史、记忆和伤痛的幽灵的西方人,被他留在身后,留在了犹如牢笼的古堡中。十多年后,对Kip在印度家中的桌边,是这样的描写:

        “At this table all of their hands are brown. They move with ease in their customs and habits.”

      (在这张桌子上,所有人的手都是棕色的。它们在自己的传统和习惯中自如地移动。)

        我不确定生于斯里兰卡的翁达杰本人是否有印度裔的血统,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故事的结尾处,同为棕色人种的翁达杰和Kip的身份重合了。读到这里,才终于能够确定,尽管书中使用了第一人称视角的只有身为匈牙利人的Almásy,故事的落脚点却是东方人对西方文明的反思。作为小说标题的“英国病人”并不只呼应了重度烧伤的Almásy被误认为是英国人这一情节,而是也指出了“英国”之“病”。英国是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象征了西方的现代文明,所以在这个故事的内部,其实隐藏着居住在加拿大的斯里兰卡人翁达杰对战争之后正在倾塌的西方文明的忧虑。


        翁达杰用他恣意挥洒、跨语体跨人称跨时态的英语写作表明,语言的表现力是没有边界的。在看似迷宫而实则无疆界的广大领域内,《英国病人》这部小说容纳了星空般广阔的内容。那触动人心、灵肉交缠的爱情,那些深渊般令人目眩的深刻情感,都是历史和文明在挣扎。在大时代的背景下临渊自照,是谁会看到遥远的东方隔海发出声声感叹,叹息那个他曾经的恋人留在了旧时代、旧习惯里,就像Kip对Hana的最后的想像。

李沁云

2013年3月初稿写于泽西城

【旧文新贴】秘密的沿途

人生的路不止在地上,也在天空和我们的内心世界里。照片是2018年9月摄于台湾花莲太鲁阁景区。

今天是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在这个时候我想起再过两个月我就将从大学里毕业。我曾经提醒自己绝对不能写任何文字纪念我的大学生活,因为散淡的文字只是用一种空虚换取另一种空虚。就在今天,我改变了主意。像一直以来一样,我害怕自己会忘记过去的自己是怎样度过一个人渺小而珍贵的一段生命。

其实,青春只是一面镜子,用不同的角度去照,就可以看见不同的自己。在我十五六岁的时候,我做很多个白日梦。那时我觉得自己很年轻,我所想的一切都能够成为现实。由于看多了小说,不切实际的幻想就比别人更多一些。北京的气候在那时已经不太好了,常常是阴天,让人压抑。然而现在回忆起来,我总是看见一大片湛蓝的天空,我和我的同学们站在操场上做广播操。我是不太守纪律的,喜欢把手伸在空中,一片蓝色的背景下,我看见自己的手指尖上似乎冒出一缕缕细细的白烟,便会笑出声来。喜欢我的那个男孩站在队尾,也许在看我吧,我习惯这样想。


距离我写下上面这些文字,已经过去了半年。我的生活发生了各种各样的改变,激烈的或不易觉察的。现在我提起笔,再一次改变了主意。我相信,真正值得纪念的生活还没有到来。对我来说,我的大学生活像是不断地穿越一重重雾气,雾气后面是一双迷茫的眼睛,这双眼睛闪耀着美好的理想,却一直在被迫把理想隐藏,我因此而看不到自己的未来。我怀着失望和痛苦离开了学校,尽管它和我的家在同一座城市,我的感觉却像是天涯海角。就在毕业之后的第十天,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去了南方。我一直相信自己的直觉,我在南方的海滨城市里筹划着一个新的契机。

1999年,我毕业于北京最好的那所高中,并顺理成章地考入了中国最好的大学,专业是心理学。我以为我的好日子开始了,我可以如我憧憬地那样去探索人类的心灵。从小我就想当一个作家和文学研究者,因此我以为我应该先去学习如何理解人的心灵。这样小小的理想主义却也碰了壁。我开始逃课去看电影,让电影里的人代替我去发泄我的压抑。我写了不少和电影有关的文字,但那里面没有一句我真正想说的话。我迂回在我自己情绪的外围而无法进入其中,这一点我其实无法表达。也有人说我写得好,我曾经沉醉在小小的成功感中,暂时可以忘记我在生活中的失败。然而真实的生活永远不像我所写出来时所带有的那种抒情情绪,包围我的也许只是电脑屏幕闪耀的蓝光,和北京的灰暗的天空。那一个个漫长而灰色的日子里,面对着似乎没有尽头的我不喜欢的课程和实验,我不得不压抑自己无边无际的幻想,不得不把没有写完的文稿无休止地拖延下去。我的生活由于这种拖延而变得臃肿,我甚而害怕自己的身体也会因为缺乏锻炼和飞翔的感觉而成为二十岁的臃肿——那些轻盈的关于飞翔的想法只能是梦。

我想一个像我这样持续对自己说话的人是不能背叛命运的。在南方,我住在我最好朋友临海的房间里,看到了南中国的海,它的广阔促使我做出了一个改变我后来生活的决定。那年暑假我离开了那所学校并且毅然切断了即将要和它发生的更多的联系。然后我感到轻松和愉悦。在那之前,我常常在实验室的会议中走神:我的痛苦来自于一种幻灭感,我觉得我离自己的梦想越来越远,很可能永远也不能实现它,这让我快要发狂。我找不到一种方法来对付这种溺毙的感觉,只能拿出《罪与罚》和《白痴》,一遍遍地阅读。我的阅读总是伴随着午睡,然后是刚刚醒来时那几分钟的眩晕。那些眩晕让我想呕吐,洗手间里哗哗流走的水也在提醒我时间的流逝,我想抓住它,但我的手是无力的。虽然我并不孤独,可是我的心里充满了寂寞。


这已经真正成为了一个秘密的沿途。又是两年以后,我仍然还年轻,还在经历着改变。不同之处是,我开始学习不再把沿途仅仅当作沿途而错过其中的风景。有时候我觉得我紧紧握着命运之神的手,试图把他朝我的方向拉近。因为我相信我最终会成为我想成为的那个人,我必须对我的生活负责。其实我没有一个非常确定的目标,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甚至常常想不起来我是在哪里,也没有什么东西是我可以紧抓住的。我课堂上的学生们和我有五六岁的差距,我不知道他们蓝眼睛下的心灵是否也在想我从前想的那些问题。一年多以前我还是一个记者的时候,每天都需要说很多话。这是否使我厌倦了说话呢?现在我已经很少说话,除非必须。清晨当我醒来,我沉默地洗漱,吃早饭,然后背上书包,沉默地走路去上学。我开始学习理性地看待文学作品,我发现那些伟大的思想者们可以轻易向我显示我难于抵达的地方。现在我仍然只有很少的朋友,仍然似乎在穿越一重重雾气,但我的心情是平静的。雾气的另一边是透明的夜,我可以看见自己伏案的身影,那些时候我的朋友们散落在地球的不同地方,而我们可以沉默地交流。我还在不断地看电影,它们是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在深夜反覆看那些我热爱的片子,依然一遍遍地被感动至流泪。有时候电影里的人会说出我心中想说但却无法表达的话,我不再试图记住它们,因为它们此时已经在或即将出现在我的生命经验之中。

暑假的时候我因为搬家而走了两千多英里的路。我坐在车上,看到了很多广袤的风景。那些无言的山丘都有着美丽的灵魂。我想起我去过的那些地方,那些宽阔或狭窄的街道,那些繁茂或凋零的树,那些微笑而安静的塑像。我意识到我心里的狂野:我是渴望粗砺、宽广的风景的,不论内在还是外在。尽管我不由自主还会写出抒情的文字,事实上我已经厌倦了抒情,因为它是空虚的表现——人应该通过行为来填满生活,而不是抒情。有时我独自开车飞奔在公路上,并不是为了到达,只是为了那种近乎于飞的感觉——我同意马里内蒂所说的速度所带来的神圣感。我感激生活所告诉我的世界的广阔,我为《摩托日记》里切格瓦拉和他的朋友们所走过的激情的探索之旅感到振奋不已。坐在这个城市的音乐厅,我听我所熟悉的巴洛克音乐,从前的影子一一浮现。它们已经并不那么清晰可辨,有时候一天的距离也可以是永远,更何况我已经不想回头。当我比现在年轻的时候,我喜欢回忆。而现在我身边的未知因素比任何时候都要多,我却已经不喜欢咀嚼过去。也许我已是一个本雅明笔下的漫游者,在这样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沿途为自己寻找观看和发现的意义。晚上当我躺在床上,我时常想象我在宇宙的某处漂浮,我身边是大大小小的星星们,沿途的一切都无法预知,但我想象我是在朝着太阳行驶。那些秘密会一个一个不断浮现,不断带来失望或惊喜。

2003于北京&2005年末于圣路易

P.S. 标题受毕飞宇文集《沿途的秘密》启发。本文曾发表于2006年(?)某期《萌芽》杂志。

感情生活

我小说里的人们都死了/ 留下一些美丽的DNA/ 听见其他地方的鼓声/ 是可以触摸的/ 他们潮湿的舌头在空气中/ 变暗,变成一天的归途

L.j 《悲伤》(2003)
Wim Wenders电影《In weiter ferne, so nah!》(1993)剧照

        “旅行的意义就在于清晨起床拉开窗帘时,窗外陌生的风景能给我一些面对生活的勇气。”八年前,我为国内的一家女性杂志撰写影评、人物采访和专栏。某次,编辑约我写一篇关于旅行的文章。很自然地,我写出了以上的句子作为开头,然后马上意识到,这可不是一个大众刊物所想要它的读者看到的内容。后来写了些什么去交差,我早已忘了,但从潜意识里涌出的这句话,我却一直记得。

         2018年夏天,作为送给自己的毕业礼物,我一个人在柏林度过了一周。出于对社会主义东德的亲近感,我住在亚历山大广场附近的一家旅店。以我们当代中国人的标准,柏林是一座很小的城市,去大多数我想去的地方,徒步就可以了。我每天睡到早餐时间被饥饿感唤醒,在旅店餐厅吃过早饭后,回到房间在时差作用下倒头继续大睡,然后下午两三点的时候才出去观光。那几天的柏林晴雨不定,气温也忽高忽低,当我最终走出旅馆大门时,有好几次都是顶着阴郁的天空。一团团铅灰色的云朵浮在低空,仿佛伸手即可触到,它们想对我说什么呢?这种对游客不友好的天气,其实正好适合我浓而涩的心境。我用下午和傍晚的时间参观博物馆或体验街区之间的声色,回到旅店,我有整个晚上拿来阅读存在电子阅读器里的铁凝的一本长篇小说。读小说之余,我仍然有很多时间,由于时差,夜仿佛长得永远不会结束。清醒而寂静的夜里,我总是想起我为什么会来到这座城市。旅馆房间的床头挂着一幅胜利纪念柱的黑白照片,我人生中第一次看到它的德文名字—— die Siegessäule——一遍遍地想:怎么会这么巧?不,我从不相信巧合。

         几天后我从魏玛又返回柏林,下了火车,在旅店一把行李安顿好,我就立刻出门。我搭地铁去了曾经位于西柏林的自由大学,也到了查理检查站曾经的地点一瞥。在这些地方游走的时候,我脑中涌起三毛的作品《倾城》:里面的情绪和一些句子,竟然已伴我走过了这么多年的人生。只因一次对视,那篇文字里的主人公在六九年末的东西边境检查站对一位和善且英俊的东德军官产生了爱情。早逝的三毛不可能知道,多年以后,一个仅有十三岁的年轻读者也会在阅读这一幕时陷入爱恋,只不过当时她还不懂,她爱上的是什么。还要再经历许多次的四季轮转,她才会在阳光穿过树枝照在她身上的某个时刻突然间明白,十三岁时躲在被窝里悄悄读这篇故事时心脏抽动的感觉,早已预言了她的感情生活。这是一个寓言。

         一周的德国之旅后,我好像终于准备好了。那天傍晚,我从市区的一家书店拐出来,沿着绿葱葱的林荫道,穿过广阔的蒂尔花园,走向胜利纪念柱,我心目中柏林的心脏、我的圣地。一天的奔波下来,腿和脚都酸痛不已,但当我忍着疼痛、眼含泪水地逆光走向胜利纪念碑时,我感觉我是在走向永恒。这座碑本是19世纪的普鲁士为纪念统一战争的胜利而树,在某种意义上象征了德国历史上普鲁士时期的“意志凯旋”。但它在我心里的意义完全跟战争和征服无关。只不过,只不过是因为啊,无论看过了多少电影,我心中最令人震撼的一幕始终是好多年前在《咫尺天涯》一开头看到的文德斯航拍这座纪念碑、女神像以及她肩膀上站着的说德语的天使。在大学图书馆的小小电视荧屏前被这一幕震动得目瞪口呆时,也是一个灵光乍现的时刻:说德语的天使令我意识到我内心深处对于倾听他人、对于沟通、对看到和被看见的渴望。

         我喜欢一个人旅行。因为人生也无非是一场孤独的自我之旅,在我们每个人看来,其他人都是这个舞台上的配角,他们时来时往,恒常的只有主角,也即我们自己。独自走在陌生的土地上,我并非仅有我自己。我的私人历史,我的情感跟记忆,那些被风吹干的眼泪和被一个接一个的日子黏接起来的密不透风的时间,我所有的叹息以及曾映入我眼中的一切人事物,我曾以为早已化入人生之海的甜蜜和苦涩,都被我带在身上。我是一个人,又绝不只是一个人。我能够是存在过的所有人类之总和吗?在背负着太多太多难于以言辞表述的感觉穿越那些身处异乡的透明而漫长的黑夜时,我有没有触及无名的谁或又是谁多少年前在月色下的一声轻叹呢?时间会是时间的答案吗?

         在一个初次涉足的地方迎来清晨并拉开窗帘,不管外面有什么,都能给我带来生活的信心和勇气,这是真的。然而,也许是毕竟已花费相当一部分生命向内注视和体验,随着年龄增长,这几年在旅途中,“逃离”的意味逐渐减轻。我本已生活在异乡的土地,旅行便是又去到另一个异乡。我走啊走,其实并不想停下来。不可能走到头的,没有尽头:心在尽头等我,什么时候我想停,它就会在那里。是这样吗?

         在这个已经无限接近四十岁的年龄上,我还远远未到“不惑”的境界。不过我常常感到,我所拥有的人生已经非常圆满。经历了世间最深情的相遇,我曾在另一个人眼里看到最真实的我自己,我炽烈地爱过也激烈地恨过,写出了生命最深处的声音并被一些人真切地听到过,我在这人间走了不少的路,也已将收入眼中的美好都一一刻入轮回。足够了吗?

         写出开篇的那句话是在2012年的暑假。那年春天,我怀着很多说不清的情绪一个人去了Key West,海明威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居住地。独自在夜空下沿着海岸线散步,我看见海面下游过一群群发光的小鱼,也听到海水暗流涌动,执着地拍打岸边。大海和天空的黑对我有种沉静、动人的力量,正如这么多年来,死亡对我的诱惑力。长久凝望黑暗,会使我想要与它融为一体。后来我把我所体会到的那个黑而寂寞的世界写进了小说里,不止一次,我借助笔下文字回到记忆中的那个夜晚。我小说里的人们都死了,或是活在一个死后的世界。死不可怕,我千万次地描摹它,我有这个耐心。这么多年的感情生活呵,如海水般浩瀚的爱与死的纠缠,如黑夜般空寂的注视和沉默,我在一个人的人生之旅里看着我自己。

         人生羁旅中,每天早晨我迎着朝阳打开窗户,熟悉的街区亦好,陌生的风景也罢,都是一整个的世界在挤开窗缝向我扑面而来。晨早的空气里,有生的凛冽清香,也带着死亡的神秘信息。十三岁时一遍遍读着《倾城》的那个孩子,会在多年后感谢人生将她的感情生活以如此痛彻的方式拉开序幕,也终于可以平静地默默注目她自己心内生与死的缠斗。还是就这样,走下去吧,我不在乎什么是答案。

李沁云

2020年6月4日写于麻省伊村

【旧文新贴】燕园旧事,腐朽的青春还是不朽的青春?

David Lynch《我心狂野》(1990)海报。大一第二学期那个逃课去看这部电影的午后,或许是我大学生活的真正开始。

今年网上有篇小说非常流行,叫《致我们终将腐朽的青春》,我的朋友Jenny在她的博客上也写着一个《不朽的青春》的散文连载。前一篇我不敢看,后一篇我看了以后非常感动。在内心里我是个无可救药的浪漫派,因此我一直很喜欢关于青春的主题,不论它是所谓残酷的还是美好的。最近看的电影《Before Sunrise》和《Before Sunset》让我印象深刻,也是这个原因。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从来不让自己流露出对“青春”以及与它相联系的我的燕园岁月的特殊感情,那在别人的语境里没有意义;我一向标榜自己是“wild at heart”,所以只有我悄悄知道自己其实对那段时光怀有多么复杂并且特别的感觉。

我不愿意回忆的一个原因是一直以来我都认为那段日子是压抑和灰暗的。这是我至今没有改变的认知,但这并不妨碍我暗暗地深深怀恋那段岁月。我在小说里写道过,个人的历史无法更改,这也是写给我自己看的话。我发现那种压抑和灰暗在经过时间的考验跟打磨之后,都变成了“时间的玫瑰”,有着金属般的闪亮光泽以及让人沉迷的馥郁香气。那些玫瑰不是一个人的岁月,也不是一群人的,我倾向于认为它们是好几代人在那座湖光塔影的园子里生活过之后所得到的精神上的馈赠。1998年,我十七岁的时候,我读到了《北大往事》这本书。至今我仍然记得其中一篇标题为《爱留痕迹》的文章,那个叫晓白的作者回忆了她在燕园发生的初恋。临近结尾处她讲道,在那个园子里,他们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他们的情感没有被打上标价、聚散自由。她特别提出,燕园的生活把一种厚重的东西注入了她的体内。这也是我的感受,尽管我现在仍然说不清那种厚重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它跟我逃掉的那些数学和物理课有关吗?它跟我在图书馆的自习室里度过的那些昏昏欲睡的下午有关吗?它跟我借回来很多次但从未来得及读的那些英文小说有关吗?它跟我它跟我曾经回避看见的那个湖和那座塔有关吗?它跟和我匆匆擦身而过、脸熟却永远都不认识的男生女生们有关吗?我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那个厚重的东西也许是因为青春的苦闷才显得越发厚重的。我还记得橡子在《北大往事》里所描述的“苦闷的象征”,那是属于八十年代的苦闷。在九十年代末和二十一世纪初,我们也有属于我们的苦闷。

在我的印象里,我们的苦闷是跟一些特殊的场景和气味联系在一起的。那是一些并不美好的印象,回忆起来却有着特别的滋味。比如说,在燥热难忍的夏夜里拽着电话线在漆黑的楼道里跟天南海北的朋友聊天,比如写不出物理作业只好到处找同学借来抄,比如每天走在林荫道上的时候期盼着能跟自己心仪的男生偶然碰面,再比如女生宿舍里一道道拉起的帘子和男生宿舍里随处摆放的电脑、游戏机以及脏衣服臭袜子的难闻味道。这些场景都混合着一种焦虑的心情,一种想法不得实现、生活没有方向感的躁动的感觉。的确,我们中的很多人在用功学习,或者考托考G,或跟女朋友、男朋友谈着各式各样的恋爱,可是有一种焦躁的心情隐藏在其中,令人无法摆脱。它不是浮在表面上的,它在生活的毛孔里,像个粉刺会偶尔发作,你去挤它的时候感到疼,疼过以后还会留疤的。我们的生活里没有发生过任何能跟我们的前辈们的生活相“媲美”的重大事件,类似“五四”、“文革”或“六四”那样的。我们的重大事件是昌平校区的邱庆枫在返校途中被杀害,以及三年后的“非典型性肺炎”。我们生活在一个“非典型”的年代里,不是没有事情发生,然而内心的跟年轻跟方向跟理想有关的焦虑始终释放不出来。于是我们大把地挥霍着时间,在电脑前面跟素不相识的人或聊天或打游戏到深夜,在大讲堂一部接一部地看周星驰的电影并乐于背诵那些被我们认为是幽默和智慧的台词,在湖边毫无目的的一圈圈走着、谈着轻飘飘的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为何而谈的恋爱。现在想起来,我的心还在一阵阵抽动中感到疼痛:那都是些多么聪明敏感的头脑啊,然而他们在浪费着——至少是浪费着那一小段——生命。在这一点上,我无法否认我是骄傲的,我身上有着被很多燕园以外的人当作标签来用的那种北大人的傲气。我也无法否认我就是那“浪费”生命的一群人中的一员。当然,那些“浪费”在今天看来并不是没有意义的,它的意义就在于它体现了我们的苦闷。 

回忆的时候我想起那个和我一样不喜欢自己的专业、后来为了理想去了南方一所中学工作的师兄,我想起那个非常喜欢历史也读了很多书却从不显山露水、后来差点没能从我们系毕业的男同学,我想起住在33楼的电影协会主席,他看了无数电影还办了同性恋电影节并因此登上法国报纸可是却厌恶学业,还有那个因在在校期间怀孕而被处分的师姐,你们现在都好吗?那些过去的事情都是牢牢打在我们身上的印记,它既标志着我们的无法示人的苦闷,也代表了我们的时代。后来我们纷纷离开了那个湖和那座塔,有的跟我一样在离它们很远的地方默默学习和工作,更多的人散落在中国的各个角落,生活着。我们所期待的能够改变历史的能够震撼我们灵魂的大事件没有发生,也许在我们的生命中它永远都无法发生了。那些焦虑和压抑还在着,但我们已经学会了不去想它们,把它们在心里最幽暗的角落藏好。也许我们将是最默默无闻的那一代人,并终会成为时间手中的砂砾,被随意散落在任何地方。

如今我生活的这座校园里也有着美丽的园林和湖泊,它跟燕园的相似之处常常让我想起远方的那个园子。在这里我见到了很多有着同样优秀头脑的年轻人,但他们没有我在燕园时身边的人的那种气质。相较之下,这儿的年轻人显得更为成熟,他们大都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按部就班地去做就能得到。在高级资本主义的美国,他们的确不需要有我们所经历过的那种苦闷。这让我更为自己和“我们”的燕园岁月感到骄傲和伤感。看到这儿的秩序井然,我会想,如果当时我们有这样的秩序;看到这儿的图书馆,我会想,如果燕园能有这么好的条件……这所学校是硬件极为出色而学生极少的,在很多时候很多资源都处于无人使用的被浪费状态,我会想起那座拥挤的园子,想起我们需要在有雪的清晨早早起床去图书馆占座位——我们没有浪费过任何资源,而只有自己的青春可以用来挥霍。

我知道我没有说清我想说的话,因为谈到那段生活,我可能会一直无法用确切的文字来表达它所带给我的东西。那些东西在不知不觉间被我一直带在身边,早已成了我的一部分。在回忆的时候我体会到了一种真实的悲怆的感觉,有点像读《日瓦戈医生》的时候体会到的那种苍茫。我意识到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段时光毕竟还是留给我一些馈赠,也意识到了这种无法言说的压抑感是我们这一代人没办法逃离的命运。也许明天天亮的时候我就又会潇洒地说,北大?我一点也不喜欢;但在此刻,我必须承认我是在那里领受到了生活给我的第一份赠予,我将学会勇于面对它,并且带着它继续走下去。

李沁云

2007年12月8日写于普林斯顿

由白到黑,人世漫长——谈自杀问题,兼读《我的帝王生涯》

【自述:为什么要写自杀问题?2014年,英语文学译者孙仲旭的自杀令我不得不联想到自己同为“文人”的相似精神处境。2016年初,曾与我的大学生活有过交集——但我们从未彼此认识——的学人江绪林,于他在华东师大的办公室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再次带给我极其沉重的震撼。随后,在一片悲观的讨论声中,借着对苏童一部架空历史的长篇小说的读感,我把自己几乎半生以来与自杀问题相伴随、相斗争的感受写成了这篇文章,希望为困扰于自杀问题的人们提供一份有所不同的经验对照。此文原本于2016年4月在豆瓣日记里分上下两篇发出,但下一篇不知何时已被豆瓣隐藏。这里是完整长文。】

由白到黑的距离过于遥远了。/灰褐色的鸟群从雾霭中诞生,/又隐没于经年的时光/以耐心打结而织成的网。/捕鸟人在夕阳下叹息:/“落入我眼里的光,/可是那时光之光吗?”

L.j 《光》
植物,这“非有情”的存在,
它亦执拗地面朝阳光、热烈生长。

2014年7月初在北京,某天傍晚我坐在出租车里,第不知道多少次感受到虚无感的侵袭,于是便写下了上面的句子。“灰鸟”的意象来自于那年春天我读到的一本小说,苏童的《我的帝王生涯》。他让他的主人公,虚构的王子端白,反复看见一群灰色的鸟。它们从天空飞过时,发出“亡,亡,亡——”的声音,象征个体的迷惘与空洞,也预言了端白那个大燮国的丧亡。

第一次读到那部小说,我认为它讲的是有关虚无的哲学问题。读着的时候,我一再地感觉到端白在追求自由的过程中所体会的无力和虚无。透过与这一虚构人物类似的内心经验,我的世界跟他的相连通,当他取得皇位、在围绕于身边的祖母、太后和宦官们中间失掉了心灵的行走能力时,我以我被生活所“瘫痪”时体验过的虚弱去设想这个人物的感觉。在小说里,每当灰鸟占据了天空,便是虚无来袭的时刻。就连端白眼中充溢着自由精神的蕙妃,那个曾在小河边学着鸟儿的姿态展臂欲飞的年轻女孩儿,也代表了虚无的某种形态:振翅飞翔只是一个姿势,没有人能真正地起飞。而且那种需要被一系列动作所触发的姿态是没办法持久的,我们终将被引力拉向地面,并重重地摔下来。一次次失败之后,那些被想象和现实所赋予的或深或浅的伤疤、青痕,是存在之伤痕,是我们为了生活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我这样写着:“由白到黑的距离过于遥远了。”这是一个很抒情化的表达,它的意思实际上是:人生为什么如此漫长呢?自从十几岁起,我就常常思考死亡,但我很少会想及具体的实施步骤。对我来说,死亡是一个重要的形而上问题,要不要继续活着,与它是同一个问题的两面。自然界里的一切都以对称的方式存在着,有消必有长,生命的萌发从最初开始,也即宣告了它必将走向死亡。所以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在生命的很多时刻里都需要面对死亡的议题,而不是仅仅在当我们临近它的时候——虽说从客观的角度看,我们的确每一秒都比上一刻更加接近死亡。只不过有些人把死亡的阴影藏在心灵的角落里,不需要面对的时候,绝不去主动接近。也有一些人,出于种种不尽相同的原因,经常会回到这个问题上来。

我属于后者,死亡的问题在多年里与我如影随形。

我承认,我所思考的死亡问题,在许多时候都是以“要不要继续活着”的面目出现的。以前的文章里,我曾写到过,我从小学业优秀,后来的发展也难以让人把我和“自杀”、“轻生”等字眼联系在一起。尽管在很多人眼里,我没有经受过任何生活上的挫折,但那些与自我、与死亡的魔力相斗争的内在经验,已经伴随了我很久很久。较为年轻的时候,我把可以提前发生的死亡看作是人生难题的终极解决方式,作为一项秘密武器,它被我拿在手中、藏在心里,在睡不着的夜里拿出来暗自赏玩。因为当你知道自己可以主动选择死亡,你会有活着的勇气,会有毅力去面对生活的伤疤和脓疮,你会给自己多一点时间:再让我想想,让我在选择死去以前,把这些问题都搞清楚吧。至少对于我,一直是这样的。死亡的魔力体现在,它就像暗夜里的一团篝火,既能温暖人间的孤独之心,也有力量把它们吞噬和毁灭掉;有这么一团火吸引我过去,但我知道,过去以后我将被它吸纳为一体。可是,它真的是一切的答案吗?

十几岁、二十几岁时的我想死,是因为我无法接受生活的虚无真相。空虚在我身外的世界中弥漫,也发源自我的内心,在我说出而又于空气中消弭无形的话语中化身为一重又一重更为深重的虚空,像好多人发出的一声声叹息,像是全世界曾经活过的人们的叹息加总在一起。我在空虚感中看不到自己的存在,虚空中的什么东西却又压在我身上,时时将我逼向崩溃的边缘。我害怕时间流走,害怕在镜子里看到自己,害怕听见别人叫我的名字,最可怕的是,我不知道什么事物能令我真正地感到充实、填补我身心的空白。生活是一个深不可测的黑洞,我有时会想,我愿意投身进去,与它同归于尽。

很幸运的是,在我少不更事时,我并没有迈出那一步。这要感谢我对生活所存有的一点好奇心。我特别想拥有自己的小孩儿,知道他们长什么样子,然后我要观察他们的小小人性,看虚空是否会从他们的小身体上生长出来。我想帮助那两个拥有我的外貌与性格特征的小人儿(——这倒并非马后炮,我小时候就很向往拥有两个孩子)去征服空虚。但在实现这一点以前,我自己必须首先要去克服它。

这件事实在太难做到。在灵魂的外面,包围着一重由身体构成的牢笼,哪怕我的心再轻盈、再怎么向往飞升的感觉,也不可能挣脱身体的疾病、衰老和与生俱来的滞重——身体,或许本质上,带有泥土的属性,它从地上来,自然也要亲近大地。与此同时,身体内部的黑暗世界里,在心灵不可控的领域,有一个不可度量的深渊,永远在向我移动过来。向内望去,我看见万丈悬崖和不见底的幽暗,朝外看时,每一场病痛、每一次用肉体与虚空相搏所收获的伤痕,都形成了束囿我的一道围栏。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认为,如果不想在内外交攻之间忍受存在之苦而活着,唯一的出路就是死亡。

《我的帝王生涯》中的皇帝端白,在国土即将沦亡的前夕将帝位让给真正得到先皇诏谕的异母兄弟端文。他离开皇宫,像他先前所憧憬的那样,成为了一个走索艺人。后来,他被各国百姓誉为“走索王”。到人群中去,在高空走索的技艺中体验自由,和近乎于飞翔的美好感觉。在这种行为里,一定有什么东西填充了端白的内心,使他得以摆脱没有重量的虚空所赋予人的沉重。九尺悬索上的端白走步、跳跃、翻跟头,他借着作家苏童的笔端说:“一只美丽的白鸟从我的灵魂深处起飞,自由而傲慢地掠过世人的头顶和苍茫的天空。”他说,“我是鸟。”端白站在凌空而束的绳索上,以一种很难为多数人接受的方式,实现了人世间最值得渴慕的自由、自主,以及心灵的充实。两年前的一个春日,我捧读这本书,泪流满面。

我从不后悔生活让我认识到了它虚无的内在,虽然在我身上,这个过程开始得有点太早。可在此前的生活中,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人应当如何面对虚无。我读过一些书,但我被另一些看不见的东西捆绑着。在脑海中,我看到自己的身体如瘫痪般软弱、笨拙,连行走都困难,遑论飞翔。我常常手握一本书躺在床上发呆,感到自己丧失了行动能力,外界发生着的都离我远去,逼迫我不得不注视内心的深渊和生活的空洞。更为年轻的时候,我喜欢太阳却又惧怕阳光,因为我自己的空虚和整个世界的幽深都会在阳光下无所遁形。有时走在艳阳照耀的路上,我必须停下来找到一个支撑物,然后无力地闭起双眼。——在一个活生生的世界里,我可能提前体会到了死亡。

端白作为一个虚构人物,给我上了极其生动的一课。城镇的集市上,悬在空中的绳索使端白既处于人群的包围和观看中,又同时远离了他们。当他在索上迈开步子,他得专注于每一个动作,才能掌握这一项崭新的自由。在那个时候,虚空被他从绳索上踢开了,没有了来自虚无的挤压,他像鸟儿一样在索上翻跃,飞啊——飞。这是端白行而未宣的秘密:他不但脱掉龙袍、摆脱了身份(——一切意义上)的枷锁,还走进了普通人的生活中去;而绳索距地面的高度,却又令他能够保持着审慎的观察。后来在苦竹山上,端白白天走索,把夜晚用来阅读《论语》,这足以说明他确乎是一个思考者。

而我呢?自从把人生的虚空解作一扇对我关上的大门,我就没有试图再走进去过。幸而2014年春天,苏童的这本篇幅不长的小说,给了我我在阅读经验中所获得的最大启迪之一:在广阔无边的虚空面前,人只需要以行为填满生活。像学习所有技能一样,这不过是事理层面的理解,当我觉得我懂了,我还远远没有获得与虚无搏斗所需要的真实技能。

写下开头提到的那几个句子后,同一个晚上,我以它们为起始,完成了一首题为《光》的诗,描绘几幅曾在我脑海中出现过的有关于轮回的画面。在车上侵袭我的空虚感和那几个被我赋予了诗意的片段,不是因偶然而在那天构成了一首诗。事实上就是在那天,我发现我的第二个孩子(即胖丹)已经毫无预兆地闯入了我的生命中。新生命的宣告到来,不期然牵动了我在此生的最大忧伤——存在之伤。在应当为拥有两个孩子的梦想实现而高兴的时刻,我却写了一首不成功的诗,而且,我在其中咏叹死亡。那其实预兆了我即将面临的巨大挑战,只是当时我毫不知情。

接下来的两个月,我被强烈的妊娠反应所折磨。因为不是第一次怀孕,我对于恶心和呕吐都并无不安。我到离家不远的一家大医院去进行了两三次孕期检查,然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整个七月底到八月初的十几天,我都在感冒和低烧中度过,这加重了我身体的不适,可也不算什么大问题,多休息就应该能好起来。然而,我在病中开始见到陌生、可怕的面孔。说见到恐怕不太确切,因为不是像有幻觉那样在眼前出现别人看不到而我觉得确实存在的人。那是一种感觉。这种体验从前我也有过,在美国家中,有时夜半醒来,我会感到有人坐在我的床边。作为一个佛教徒,我并不恐惧(我生命中一直有这种经验,但是学佛以后,我才知道了如何去解释,此处不细述)。那年夏天在北京,我同样地“感知”了一些灵魂在我身边的存在。我看到过一个男人面露挣扎的表情,还有一个年轻女人,她的脸只剩下一半,另一半已被烧毁,这是我印象最深的两次。我也开始不断地做噩梦,不是梦见自己被追杀,就是梦中以旁观者的身份目睹有人在肢解身体,诸如此类。这些形象让我逐渐产生了恐慌。我想起我去看诊的那家医院,它有一个烧伤中心。我猜想,由于我是个佛弟子,踏访医院的时候,或许遇见了新逝的灵魂。我慌乱是因为我不知道,为何在我最虚弱的时候,会有人以这种方式找到我,也因为我怎么都弄不明白,他们想让我帮助他们做什么。

长达五六周的时间里,我每日卧床,难以进食。偶尔出次门,三十五六度的热风吹来,我立即就像听到恐怖片里的音乐一样,感到热风变成阴风,手臂起满鸡皮疙瘩,形象纷至沓来。我忍着痛苦抄经、念佛、读书,但没有丝毫改善。那段时间我开始怀疑宗教,不是在信的层面,而是从行的角度。我问自己:如果这是一场考验,那么我所谓的“信仰”,能否经受得住?

那不是第一次,我深深体会到,肉体是一座牢笼,它把我的心灵困在里面,把后者拉低到与其同等的高度。在内心的王国,每当我想要模仿着鸟儿做出起飞的姿态,身体都常常包裹着我的心,把它压制住,一再地阻碍我的飞翔。这是一个难题,是生而为人的一个悖论。

八月下旬回到美国家中后我的身体略有起色,形象们也不再出现。很快我就带了一些随身物品到纽约,开始新一学年的工作。可是上班的第二天我就再度病倒。我带着接近三十九度的体温支撑着上完一堂课,慢慢走回办公室,通知秘书帮我取消当天的第二节课。正好是午饭时间,饥饿的我看到办公楼附近平日经常光顾的一家泰国餐馆,但已经连走过去的力气也没有。被出租车载回公寓的路上,我感到再也忍受不了接连不断地生病和病中的濒死感受,我想到了死。我租住在上西区哈德逊河边一个寡居的老妇家中,窗户上没有安装预防危险的护栏。一个好朋友来看我,帮我做了顿晚饭。我告诉她,肉体病苦所能对精神施加的影响,以前被我低估了。我真的很想打开窗子跳下去。(她当然尽力阻止我,不需细述。)

长江文艺2012年硬皮版《我的帝王生涯》

那时候我其实把《楞严经》和《我的帝王生涯》都带在身边。这部小说我第一次是从图书馆借来读,暑假回国时买了一本新的,还未拆除塑封,当时带在身边的就是这一本。我没有把这本书拆封,但止不住地想起端白所倾心的蕙妃,那个曾在小河畔仿鸟而飞的品州女孩儿,也是因身体的桎梏、因生而为人、因身为女人而始终没能飞得起来。

到了周末,身病已愈,但心病加重。我告诉自己,要在这一天做出抉择。站在打开的窗边,从八层楼上朝下望去,我看见河边公园里锻炼的人们以变化着的姿势填充了时间,我看见阳光照在河水及绿油油的树上发出星星点点的闪光,我看见与我房间垂直的柏油马路,它是坚硬的。耳边是自己的声音在告诉我,只要跳下去,就可以结束痛苦,不需要再面对虚无。只要一跳。我甚至已经开始憧憬死后的景象,一片黑茫茫。但我又忍不住问,黑茫茫的一片真的是终极的追求吗?恍神的一刹那,我听见内心的强烈呼喊:不!如果死了,“我”就没有了!我的一切问题,只有活着,才能找到答案。

如果不得不跳出窗去,我也不愿坠落——我希望我能飞升。

是的,死亡解答不了我的问题,我必须在人世间寻找答案。

我立刻打电话给我生命中那个最重要的人,说,我很痛苦,但是我得活下去。当天他开了三百多公里的车赶到。在他的鼓励和其他朋友的支持下,第二天我就辞了职。当晚,我们开车回家。那天是那年的中秋节,我记得一路上,月亮很圆。

2014年初秋我回到麻省安静的家里,像一个大病初愈的人,从内到外,都蜕变了一场。曾困扰我很久的关于生活以及关于信仰的问题,在心灵慢慢沉淀的过程中逐渐有了初步的答案。我终于真正地明白了,作为一个失败的皇帝,端白为什么要活下来,为什么要成为一个走索的艺人。

不论生活多么令人痛苦,都应该活下去。活着本身就是对虚无的最大抵抗,只有活着,才可能找到通往自由的路径。

终于,那年秋天,我写下了新的句子:“与肉体的牢笼和内心的渊薮朝夕相处,并终将跨过深渊的人。”我相信这就是我,这是我对自己的期望。在我的精神王国里,我跟端白一样,走在一条探究真相的细索上,但我和他都足够全神贯注,所以我们不会坠落。

总有一天,我会飞起来,比小鸟更加自由,因为我能拥有比鸟儿更广大的天空。

那个给过我很多温暖的人鼓励我说,走下去吧,迎着这个扑面而来的世界。

我来了。


李沁云

2016年4月14 & 16日写于器堂楼上

P.S. 这篇文章虽然很早就想写,但是因为难度很大,直到前一阵子的几起自杀事件发生,我才觉得必须要尽快写出来。目的就是通过自身的经验和感受,帮助有类似自杀倾向和体会到生活空虚的人克服这些东西。我不想借助哲学家、思想家什么的(当然我读得也并不多就是了),全是自己所历所想,也许读起来会让人觉得更真切一点。略去一些个人生活的细节,但是希望我的中心想法能传达到阅读者那里。

P.P.S. 为了写这篇文章,我前些天重读了《我的帝王生涯》,发现了它作为文学文本本身的一些问题,对它的评价有所降低。虽然如此,这本书对于我仍然如文中所写那般重要。其实真的是人心里有什么,就会在书中读到什么。这是我的幸运,也是我与此书的缘分。

P.P.P.S. 文中提到看到影像什么的,不是精神病理学上的幻觉症状,而是一种宗教体验。有宗教经验的人会明白,我本人也就此跟法师有过沟通。本文不涉及抑郁症之类的心理疾病,只是单纯地针对自杀倾向本身。

读书何为

The New American Library 1961年版《无名的裘德》,这个版本的封面照片挂在我书房的墙上。

因为从小喜欢看书,在成年之前,父母和周围的大人都常常问我:你这么成天看书,长大后想做什么呢?外人的询问带着些礼貌和客气,我父母则会在“想做什么”之前加上个“到底”,意思是平时没觉出我有什么特长,只见我半天半天地坐在沙发里抱着一本书,可是看书也不能当饭吃,言下之意,颇为我将来的出路感到有些担心。而每当遇到大人问我喜欢干什么,我答看书,他们总会在我父母面前恭维道:这孩子不错,爱学习。然后我就会想,看书和爱学习之间有什么关系呢?我天生对人情逻辑略有迟钝,因此直到前几年才明白过来,那些人出于客气,将“看书”解作“读书”,而这个“读书”是跟传统意义上的“求功名”挂钩的,是“学习”的同义词。

我上面的经历说明,“看书”这件事跟“读书”不同。后者在我们的文化里自带一种正式的色彩,前者却往往要在中间夹个“闲”字,变成“看闲书”,天生就少了些正气——这个“闲”是“游手好闲”之“闲”,甚至要跟“玩物丧志”归为一类。在人们的印象中,看闲书是生活丰裕以后才能进行的娱乐活动,不问前途地看跟学业无关的书,那叫傻。

可我就是爱“看书”啊。

“读书”在我的经验里,常跟一些不太愉快的场景联系在一起,比如说趴在桌上研究数学题或物理实验,又比如说不论是在国内还是来美国之后,“读书”大多发生在图书馆。在北京上大学时,每天需要早早起床跑到图书馆占座位,待早餐下肚再回来坐在拥挤的二楼大自习室里,我会产生一种眩晕的感觉:等待着被消化的除了之前急着被吞下的早饭,还有一大堆名词和理论。但我真是一下子消化不了它们啊,于是就通通堵在胃里和心里,不管是食物的营养还是书上的知识,好像根本供应不进脑子里头去。到了美国,去图书馆读书也总是一场“战役”。我住在距离并不近的校外,实际上是另外一个镇子了,所以这件事大致上涉及了下决心、收拾书包、穿戴、开车、在学校附近的小街上转来转去找停车位、步行穿过校园的建筑群和走进图书馆这几个必要步骤。可以想见,我进了图书馆后已累得需要马上休息,怎么说也得在华大图书馆附属的咖啡厅里先喝杯热巧克力吧;然后没读上几页,可能就到吃饭或回家的时间了,于是再大喇喇地折腾一番,班师走人。

如上所述,即便撇除大部分外在环境,“读书”至少也得有一张书桌和一把靠背椅,哪怕不是正襟危坐,“读书”也必有“读书”的样子才行。看书不需要这么多附加条件,在家的话,沙发、床、卫生间,都是看书的场所,在外面,地铁、公车、候诊室,只要手头有一本书,也随时随地可以看。时间长了,不免形成某种依赖性,坐在书桌前是根本“看”不下去书的,必须要放在弓起的膝头,或是把书打开、铺在一个抱入怀里的靠垫上,人则不是窝在沙发里,就是半躺在床上。在圣路易华大上学的第一年,我住一个单间小公寓,没有沙发,床也是别人给的旧货,不够舒服,那一年我竟然没怎么看过书,唯一过目的书都是在图书馆的桌边读的课程教材和资料。第二年我搬到两室的公寓,也有了沙发,才又开始看书了。

说来说去,用来看的书和只能“读”的书,确实有很大不同。学习用书一般都是只能“读”的,我几乎没遇到过能像读小说那样充满享受感地看下来的教科书。教材之外也有一些严肃作品或学术书籍,值得反复阅读,也叫人非常喜爱,比如美国的一些社科类非虚构作品和心理学专业书,这种书一般被我划在“看书”的范畴。我没有专门思考过我的这个划分依据是什么,可能取决于我是否愿意在沙发或床这种舒适、放松的地方打开某本书吧。意愿问题同样也适用于出门在外,毕竟书大多不轻,甘愿背着到处走、放在身上承重,而且还不一定能有机会拿出来一读,那一定是一本自己喜欢的、吸引人的、每翻开一页都能兴趣盎然地看下去的书。

标题里说“读书”,其实指的也是“看书”而不是“学习”。谁让中文这么精微呢,不扯上这么一大篇,好像都说不清想要表达的意思。读书和看书,本来没有区别,经世与怡情,也并不一定要互相对立。我相信古代那些为了出人头地而“头悬梁”的举子们,也未尝没有从四书五经和子曰诗云中获得情操的熏陶、心灵的充实。大概是到了现代,生活世界开始不断地精细化、模块化、碎片化,人们“学习”的内容和所读与看的书之间才有了越来越大的割裂。

我平时读的书,除了世俗意义上的“闲书”,如小说、散文和回忆录等,也包括宗教、历史、社会学等主题。到底“闲”还是“不闲”,得要由阅读者的心态和目的来决定,光从内容上看,肯定会判断失误。不管是讲数量还是讲对我影响的深浅,到目前为止,我觉得小说在我的阅读中都占有最重要的地位。那些故事、场景和人物,在我的脑海里和记忆中活生生地存在过,这当然不是一个“闲”字可以概括的。

最近有朋友问我,同样是有两个孩子,为什么我还能找出时间看书而她不能。我说,因为如果不读书,我就觉得活着没意思呀。在我们这个把经济收益放在第一位、精神生活也以文化快餐为主的时代,这样的回答听起来有故作高深、端着之嫌。但这个答案再真实不过了。读书之于我,尤其是读虚构作品,不仅仅是去体会人生的多种况味、进入文字世界去过另一种生活,而是,读书本身就是生活。在这一点上,说读书是种“生活方式”都不太确切,因为“方式”是抽象的,然而当我手捧一部作品进入书中的世界,虚构的故事也好,历史的真实也好,我花去的是实实在在的时间和精力。说得严重一点,每当我在读书,我便暂时抛弃了家庭、孩子以及包围着我的一切日常事物,对书本,我奉献的是我一段段的生命,它们既宝贵又真实。

对张恨水通俗小说的喜爱或可说明,我有一颗“鸳鸯蝴蝶”的心。没错,我热爱这个中文词:蝴蝶。

这样说来,读书的“代价”真的很大,由此也很难不回到我父母的那个问题上去:看这么些书,特别是小说,到底有什么用?

王混混也不止一次问过我同样的问题。不过作为一个文学学者和知识分子,他的出发点跟我父母不一样。王混混认为,读小说得读到一个人的行住坐卧、举手投足中去,能改变人的气质且对生活有益才行。每次他问我这个问题,都是在他被我对生活的无知和对人情的不察震惊了的时候。我虽然不至于觉得他有多功利,却感到我实际上没法回答他的疑问。在另一面,我也感到气愤,仿佛只因为从书里没得到什么,我阅读的意义就被他全部否定了,而他读过的小说明明比我少得多嘛。于是我便也问自己,我究竟从对小说的阅读中得到了什么呢?

坦白地说,假如有人来问我故事情节的话,那么的确读过的多数作品我都没办法再复述出来,尤其是细节。这不但包括年头久远的那些,也可能包含我上个月刚读过的书。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吗?我没法将人物命运的每一次转折都镌刻在脑中,这并不意味着我没有走近过他们、他们没有触动过我。就比如说,我十九岁时看了《无名的裘德》,直到今天它仍被我视作我的“人生之书”,可我根本说不出来裘德与其表妹苏具体经历过怎样的悲剧。但是,我隐约还记得书中的西敏寺、阴霾下的一片山坡、一场永远会遭受到挫败的理想、一个贫困潦倒的小人物,以及一个在重重困局中艰难挣扎,却始终挣不出心身牢笼的、只存在于人的内心和精神里的英雄。我在书中映照到自己,或自己的理想形象,这种满足已经足够巨大,我根本不需要再去特意改变什么。

安徽文艺版的《张爱玲文集》,从高一暑假开始,我翻阅过无数遍。

况且我与书的关系,也并不总是这么抽象。从十九岁再往前追溯的话,我发现我的爱情观也是通过读小说来塑造的。这里要提及我分别在初中和高中时——最多愁易感的年龄——阅读的两部作品,张恨水的《北雁南飞》与张爱玲的《半生缘》(其实我最初读的是《十八春》,但后来看到改写过的《半生缘》,觉得《半生缘》更好)。这两本小说中的男主人公,李小秋和沈世钧,正好可以对应我在少女期和青年期所认定的理想异性:多情、敏感,有书生气,并且,话少。我一直渴望一种水乳交融、毫无缝隙的人际关系,其中有无条件的接纳和对彼此的坚贞信念,在这方面,这两本书在我十几岁的时候给我提供了很大的想象空间。王混混并不完全符合我心目中的理想,但也没有关系,小说早已教给我现实和追求之间可能存在着的鸿沟——通过作家笔下虚构人物的日常与理想。我生命中真实发生过的,不妨碍现在三十多岁的我仍然会暗自向往李小秋和沈世钧的世界。

我对读书的热爱也影响了我的事业选择。从小到大我都认为自己会成为一个作家,我期许自己能像我喜欢的作者一样,写出一些作品,让人读了以后会笑、会哭、会发呆和叹息。虽然直到今天也算不上是作家,但我依旧抱有这种想法,对此我十分坦荡。我做过记者、老师等工作,却只有写作被我认定是一项事业,其他的都是谋生手段,而我还从没靠写虚构作品来谋生过,可能今后也不会。在我这里,写就是写而已,相当纯粹。尽管如此,我做过的工作又都跟我喜欢看书有关:开始当记者的时候,我是个拿理科学位的毕业生,一堂新闻写作课也没上过,但我写的第一篇报道就上了头版头条。我想这应是读过的那些书在我头脑深处不期然发挥的一次作用。后来我在美国研究生毕业时,决定不继续念博士了而去就业,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我想让自己能自由地看书。要是成为学者,就没有“下班”的说法了,几乎时时得处于“读书”的研究和思考状态,我很担心那种生活会削减我在阅读和写作方面的可能性。因此我在大学里找到工作当了个汉语老师,工作之外的时间和寒暑假,全都归我自由支配。期间我被拉去教了几门中国文学的课,在课堂上讲过鲁迅、老舍、萧红、张贤亮和陈若曦等不少作家的作品,这时靠的自然也大多是我平日的阅读积累。

好多人在谈到自己喜爱读书时,都会涉及一个孤僻的童年和对生活产生的疏离感,等等。我不想强化这些缥缈的东西,因为在书里与自己的经验相遇并不总是愉快的。有时当我在别人的书中看到自己的影子,我会心惊,可也害怕过分接近另一个自己。这或许就是为什么我没能够读完毛姆的《人生的枷锁》。我希望将来我会去读完它,然后写出我早已拟好题目的那篇读感,叫作《那个一想起来就令人心疼的年轻人》。

也有人喜欢说读书能够增加对人生的体察,但按照王混混说的,光是体察到了也没什么用,得能行得出来。以他的标准,我连体察都没做到,是个相当失败的读书人。可是是否失败,他说的不作数,失败与否,也并非我心中对于读书的衡量标准。那些在我身外和心内进行着的,偶尔会与书上的文字碰撞出夺目的火花,亦或缠绕着的裂纹,那是丰收的时刻,也是我读书的意义所在。

说了这么多,并没能回答题目中的问题,因为我找不出一个具体的收益可以分配给读书——特别是读闲书——这项活动。对我本人来说,到底为什么读书呢?好像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爱上阅读,再爱上写作,然后再接着读和写下去。这是一个人在纸上世界中循环着的命运,不问出路。

李沁云

2016年3月29日写于器堂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