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生活

我小说里的人们都死了/ 留下一些美丽的DNA/ 听见其他地方的鼓声/ 是可以触摸的/ 他们潮湿的舌头在空气中/ 变暗,变成一天的归途

L.j 《悲伤》(2003)
Wim Wenders电影《In weiter ferne, so nah!》(1993)剧照

        “旅行的意义就在于清晨起床拉开窗帘时,窗外陌生的风景能给我一些面对生活的勇气。”八年前,我为国内的一家女性杂志撰写影评、人物采访和专栏。某次,编辑约我写一篇关于旅行的文章。很自然地,我写出了以上的句子作为开头,然后马上意识到,这可不是一个大众刊物所想要它的读者看到的内容。后来写了些什么去交差,我早已忘了,但从潜意识里涌出的这句话,我却一直记得。

         2018年夏天,作为送给自己的毕业礼物,我一个人在柏林度过了一周。出于对社会主义东德的亲近感,我住在亚历山大广场附近的一家旅店。以我们当代中国人的标准,柏林是一座很小的城市,去大多数我想去的地方,徒步就可以了。我每天睡到早餐时间被饥饿感唤醒,在旅店餐厅吃过早饭后,回到房间在时差作用下倒头继续大睡,然后下午两三点的时候才出去观光。那几天的柏林晴雨不定,气温也忽高忽低,当我最终走出旅馆大门时,有好几次都是顶着阴郁的天空。一团团铅灰色的云朵浮在低空,仿佛伸手即可触到,它们想对我说什么呢?这种对游客不友好的天气,其实正好适合我浓而涩的心境。我用下午和傍晚的时间参观博物馆或体验街区之间的声色,回到旅店,我有整个晚上拿来阅读存在电子阅读器里的铁凝的一本长篇小说。读小说之余,我仍然有很多时间,由于时差,夜仿佛长得永远不会结束。清醒而寂静的夜里,我总是想起我为什么会来到这座城市。旅馆房间的床头挂着一幅胜利纪念柱的黑白照片,我人生中第一次看到它的德文名字—— die Siegessäule——一遍遍地想:怎么会这么巧?不,我从不相信巧合。

         几天后我从魏玛又返回柏林,下了火车,在旅店一把行李安顿好,我就立刻出门。我搭地铁去了曾经位于西柏林的自由大学,也到了查理检查站曾经的地点一瞥。在这些地方游走的时候,我脑中涌起三毛的作品《倾城》:里面的情绪和一些句子,竟然已伴我走过了这么多年的人生。只因一次对视,那篇文字里的主人公在六九年末的东西边境检查站对一位和善且英俊的东德军官产生了爱情。早逝的三毛不可能知道,多年以后,一个仅有十三岁的年轻读者也会在阅读这一幕时陷入爱恋,只不过当时她还不懂,她爱上的是什么。还要再经历许多次的四季轮转,她才会在阳光穿过树枝照在她身上的某个时刻突然间明白,十三岁时躲在被窝里悄悄读这篇故事时心脏抽动的感觉,早已预言了她的感情生活。这是一个寓言。

         一周的德国之旅后,我好像终于准备好了。那天傍晚,我从市区的一家书店拐出来,沿着绿葱葱的林荫道,穿过广阔的蒂尔花园,走向胜利纪念柱,我心目中柏林的心脏、我的圣地。一天的奔波下来,腿和脚都酸痛不已,但当我忍着疼痛、眼含泪水地逆光走向胜利纪念碑时,我感觉我是在走向永恒。这座碑本是19世纪的普鲁士为纪念统一战争的胜利而树,在某种意义上象征了德国历史上普鲁士时期的“意志凯旋”。但它在我心里的意义完全跟战争和征服无关。只不过,只不过是因为啊,无论看过了多少电影,我心中最令人震撼的一幕始终是好多年前在《咫尺天涯》一开头看到的文德斯航拍这座纪念碑、女神像以及她肩膀上站着的说德语的天使。在大学图书馆的小小电视荧屏前被这一幕震动得目瞪口呆时,也是一个灵光乍现的时刻:说德语的天使令我意识到我内心深处对于倾听他人、对于沟通、对看到和被看见的渴望。

         我喜欢一个人旅行。因为人生也无非是一场孤独的自我之旅,在我们每个人看来,其他人都是这个舞台上的配角,他们时来时往,恒常的只有主角,也即我们自己。独自走在陌生的土地上,我并非仅有我自己。我的私人历史,我的情感跟记忆,那些被风吹干的眼泪和被一个接一个的日子黏接起来的密不透风的时间,我所有的叹息以及曾映入我眼中的一切人事物,我曾以为早已化入人生之海的甜蜜和苦涩,都被我带在身上。我是一个人,又绝不只是一个人。我能够是存在过的所有人类之总和吗?在背负着太多太多难于以言辞表述的感觉穿越那些身处异乡的透明而漫长的黑夜时,我有没有触及无名的谁或又是谁多少年前在月色下的一声轻叹呢?时间会是时间的答案吗?

         在一个初次涉足的地方迎来清晨并拉开窗帘,不管外面有什么,都能给我带来生活的信心和勇气,这是真的。然而,也许是毕竟已花费相当一部分生命向内注视和体验,随着年龄增长,这几年在旅途中,“逃离”的意味逐渐减轻。我本已生活在异乡的土地,旅行便是又去到另一个异乡。我走啊走,其实并不想停下来。不可能走到头的,没有尽头:心在尽头等我,什么时候我想停,它就会在那里。是这样吗?

         在这个已经无限接近四十岁的年龄上,我还远远未到“不惑”的境界。不过我常常感到,我所拥有的人生已经非常圆满。经历了世间最深情的相遇,我曾在另一个人眼里看到最真实的我自己,我炽烈地爱过也激烈地恨过,写出了生命最深处的声音并被一些人真切地听到过,我在这人间走了不少的路,也已将收入眼中的美好都一一刻入轮回。足够了吗?

         写出开篇的那句话是在2012年的暑假。那年春天,我怀着很多说不清的情绪一个人去了Key West,海明威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居住地。独自在夜空下沿着海岸线散步,我看见海面下游过一群群发光的小鱼,也听到海水暗流涌动,执着地拍打岸边。大海和天空的黑对我有种沉静、动人的力量,正如这么多年来,死亡对我的诱惑力。长久凝望黑暗,会使我想要与它融为一体。后来我把我所体会到的那个黑而寂寞的世界写进了小说里,不止一次,我借助笔下文字回到记忆中的那个夜晚。我小说里的人们都死了,或是活在一个死后的世界。死不可怕,我千万次地描摹它,我有这个耐心。这么多年的感情生活呵,如海水般浩瀚的爱与死的纠缠,如黑夜般空寂的注视和沉默,我在一个人的人生之旅里看着我自己。

         人生羁旅中,每天早晨我迎着朝阳打开窗户,熟悉的街区亦好,陌生的风景也罢,都是一整个的世界在挤开窗缝向我扑面而来。晨早的空气里,有生的凛冽清香,也带着死亡的神秘信息。十三岁时一遍遍读着《倾城》的那个孩子,会在多年后感谢人生将她的感情生活以如此痛彻的方式拉开序幕,也终于可以平静地默默注目她自己心内生与死的缠斗。还是就这样,走下去吧,我不在乎什么是答案。

李沁云

2020年6月4日写于麻省伊村

读书何为

The New American Library 1961年版《无名的裘德》,这个版本的封面照片挂在我书房的墙上。

因为从小喜欢看书,在成年之前,父母和周围的大人都常常问我:你这么成天看书,长大后想做什么呢?外人的询问带着些礼貌和客气,我父母则会在“想做什么”之前加上个“到底”,意思是平时没觉出我有什么特长,只见我半天半天地坐在沙发里抱着一本书,可是看书也不能当饭吃,言下之意,颇为我将来的出路感到有些担心。而每当遇到大人问我喜欢干什么,我答看书,他们总会在我父母面前恭维道:这孩子不错,爱学习。然后我就会想,看书和爱学习之间有什么关系呢?我天生对人情逻辑略有迟钝,因此直到前几年才明白过来,那些人出于客气,将“看书”解作“读书”,而这个“读书”是跟传统意义上的“求功名”挂钩的,是“学习”的同义词。

我上面的经历说明,“看书”这件事跟“读书”不同。后者在我们的文化里自带一种正式的色彩,前者却往往要在中间夹个“闲”字,变成“看闲书”,天生就少了些正气——这个“闲”是“游手好闲”之“闲”,甚至要跟“玩物丧志”归为一类。在人们的印象中,看闲书是生活丰裕以后才能进行的娱乐活动,不问前途地看跟学业无关的书,那叫傻。

可我就是爱“看书”啊。

“读书”在我的经验里,常跟一些不太愉快的场景联系在一起,比如说趴在桌上研究数学题或物理实验,又比如说不论是在国内还是来美国之后,“读书”大多发生在图书馆。在北京上大学时,每天需要早早起床跑到图书馆占座位,待早餐下肚再回来坐在拥挤的二楼大自习室里,我会产生一种眩晕的感觉:等待着被消化的除了之前急着被吞下的早饭,还有一大堆名词和理论。但我真是一下子消化不了它们啊,于是就通通堵在胃里和心里,不管是食物的营养还是书上的知识,好像根本供应不进脑子里头去。到了美国,去图书馆读书也总是一场“战役”。我住在距离并不近的校外,实际上是另外一个镇子了,所以这件事大致上涉及了下决心、收拾书包、穿戴、开车、在学校附近的小街上转来转去找停车位、步行穿过校园的建筑群和走进图书馆这几个必要步骤。可以想见,我进了图书馆后已累得需要马上休息,怎么说也得在华大图书馆附属的咖啡厅里先喝杯热巧克力吧;然后没读上几页,可能就到吃饭或回家的时间了,于是再大喇喇地折腾一番,班师走人。

如上所述,即便撇除大部分外在环境,“读书”至少也得有一张书桌和一把靠背椅,哪怕不是正襟危坐,“读书”也必有“读书”的样子才行。看书不需要这么多附加条件,在家的话,沙发、床、卫生间,都是看书的场所,在外面,地铁、公车、候诊室,只要手头有一本书,也随时随地可以看。时间长了,不免形成某种依赖性,坐在书桌前是根本“看”不下去书的,必须要放在弓起的膝头,或是把书打开、铺在一个抱入怀里的靠垫上,人则不是窝在沙发里,就是半躺在床上。在圣路易华大上学的第一年,我住一个单间小公寓,没有沙发,床也是别人给的旧货,不够舒服,那一年我竟然没怎么看过书,唯一过目的书都是在图书馆的桌边读的课程教材和资料。第二年我搬到两室的公寓,也有了沙发,才又开始看书了。

说来说去,用来看的书和只能“读”的书,确实有很大不同。学习用书一般都是只能“读”的,我几乎没遇到过能像读小说那样充满享受感地看下来的教科书。教材之外也有一些严肃作品或学术书籍,值得反复阅读,也叫人非常喜爱,比如美国的一些社科类非虚构作品和心理学专业书,这种书一般被我划在“看书”的范畴。我没有专门思考过我的这个划分依据是什么,可能取决于我是否愿意在沙发或床这种舒适、放松的地方打开某本书吧。意愿问题同样也适用于出门在外,毕竟书大多不轻,甘愿背着到处走、放在身上承重,而且还不一定能有机会拿出来一读,那一定是一本自己喜欢的、吸引人的、每翻开一页都能兴趣盎然地看下去的书。

标题里说“读书”,其实指的也是“看书”而不是“学习”。谁让中文这么精微呢,不扯上这么一大篇,好像都说不清想要表达的意思。读书和看书,本来没有区别,经世与怡情,也并不一定要互相对立。我相信古代那些为了出人头地而“头悬梁”的举子们,也未尝没有从四书五经和子曰诗云中获得情操的熏陶、心灵的充实。大概是到了现代,生活世界开始不断地精细化、模块化、碎片化,人们“学习”的内容和所读与看的书之间才有了越来越大的割裂。

我平时读的书,除了世俗意义上的“闲书”,如小说、散文和回忆录等,也包括宗教、历史、社会学等主题。到底“闲”还是“不闲”,得要由阅读者的心态和目的来决定,光从内容上看,肯定会判断失误。不管是讲数量还是讲对我影响的深浅,到目前为止,我觉得小说在我的阅读中都占有最重要的地位。那些故事、场景和人物,在我的脑海里和记忆中活生生地存在过,这当然不是一个“闲”字可以概括的。

最近有朋友问我,同样是有两个孩子,为什么我还能找出时间看书而她不能。我说,因为如果不读书,我就觉得活着没意思呀。在我们这个把经济收益放在第一位、精神生活也以文化快餐为主的时代,这样的回答听起来有故作高深、端着之嫌。但这个答案再真实不过了。读书之于我,尤其是读虚构作品,不仅仅是去体会人生的多种况味、进入文字世界去过另一种生活,而是,读书本身就是生活。在这一点上,说读书是种“生活方式”都不太确切,因为“方式”是抽象的,然而当我手捧一部作品进入书中的世界,虚构的故事也好,历史的真实也好,我花去的是实实在在的时间和精力。说得严重一点,每当我在读书,我便暂时抛弃了家庭、孩子以及包围着我的一切日常事物,对书本,我奉献的是我一段段的生命,它们既宝贵又真实。

对张恨水通俗小说的喜爱或可说明,我有一颗“鸳鸯蝴蝶”的心。没错,我热爱这个中文词:蝴蝶。

这样说来,读书的“代价”真的很大,由此也很难不回到我父母的那个问题上去:看这么些书,特别是小说,到底有什么用?

王混混也不止一次问过我同样的问题。不过作为一个文学学者和知识分子,他的出发点跟我父母不一样。王混混认为,读小说得读到一个人的行住坐卧、举手投足中去,能改变人的气质且对生活有益才行。每次他问我这个问题,都是在他被我对生活的无知和对人情的不察震惊了的时候。我虽然不至于觉得他有多功利,却感到我实际上没法回答他的疑问。在另一面,我也感到气愤,仿佛只因为从书里没得到什么,我阅读的意义就被他全部否定了,而他读过的小说明明比我少得多嘛。于是我便也问自己,我究竟从对小说的阅读中得到了什么呢?

坦白地说,假如有人来问我故事情节的话,那么的确读过的多数作品我都没办法再复述出来,尤其是细节。这不但包括年头久远的那些,也可能包含我上个月刚读过的书。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吗?我没法将人物命运的每一次转折都镌刻在脑中,这并不意味着我没有走近过他们、他们没有触动过我。就比如说,我十九岁时看了《无名的裘德》,直到今天它仍被我视作我的“人生之书”,可我根本说不出来裘德与其表妹苏具体经历过怎样的悲剧。但是,我隐约还记得书中的西敏寺、阴霾下的一片山坡、一场永远会遭受到挫败的理想、一个贫困潦倒的小人物,以及一个在重重困局中艰难挣扎,却始终挣不出心身牢笼的、只存在于人的内心和精神里的英雄。我在书中映照到自己,或自己的理想形象,这种满足已经足够巨大,我根本不需要再去特意改变什么。

安徽文艺版的《张爱玲文集》,从高一暑假开始,我翻阅过无数遍。

况且我与书的关系,也并不总是这么抽象。从十九岁再往前追溯的话,我发现我的爱情观也是通过读小说来塑造的。这里要提及我分别在初中和高中时——最多愁易感的年龄——阅读的两部作品,张恨水的《北雁南飞》与张爱玲的《半生缘》(其实我最初读的是《十八春》,但后来看到改写过的《半生缘》,觉得《半生缘》更好)。这两本小说中的男主人公,李小秋和沈世钧,正好可以对应我在少女期和青年期所认定的理想异性:多情、敏感,有书生气,并且,话少。我一直渴望一种水乳交融、毫无缝隙的人际关系,其中有无条件的接纳和对彼此的坚贞信念,在这方面,这两本书在我十几岁的时候给我提供了很大的想象空间。王混混并不完全符合我心目中的理想,但也没有关系,小说早已教给我现实和追求之间可能存在着的鸿沟——通过作家笔下虚构人物的日常与理想。我生命中真实发生过的,不妨碍现在三十多岁的我仍然会暗自向往李小秋和沈世钧的世界。

我对读书的热爱也影响了我的事业选择。从小到大我都认为自己会成为一个作家,我期许自己能像我喜欢的作者一样,写出一些作品,让人读了以后会笑、会哭、会发呆和叹息。虽然直到今天也算不上是作家,但我依旧抱有这种想法,对此我十分坦荡。我做过记者、老师等工作,却只有写作被我认定是一项事业,其他的都是谋生手段,而我还从没靠写虚构作品来谋生过,可能今后也不会。在我这里,写就是写而已,相当纯粹。尽管如此,我做过的工作又都跟我喜欢看书有关:开始当记者的时候,我是个拿理科学位的毕业生,一堂新闻写作课也没上过,但我写的第一篇报道就上了头版头条。我想这应是读过的那些书在我头脑深处不期然发挥的一次作用。后来我在美国研究生毕业时,决定不继续念博士了而去就业,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我想让自己能自由地看书。要是成为学者,就没有“下班”的说法了,几乎时时得处于“读书”的研究和思考状态,我很担心那种生活会削减我在阅读和写作方面的可能性。因此我在大学里找到工作当了个汉语老师,工作之外的时间和寒暑假,全都归我自由支配。期间我被拉去教了几门中国文学的课,在课堂上讲过鲁迅、老舍、萧红、张贤亮和陈若曦等不少作家的作品,这时靠的自然也大多是我平日的阅读积累。

好多人在谈到自己喜爱读书时,都会涉及一个孤僻的童年和对生活产生的疏离感,等等。我不想强化这些缥缈的东西,因为在书里与自己的经验相遇并不总是愉快的。有时当我在别人的书中看到自己的影子,我会心惊,可也害怕过分接近另一个自己。这或许就是为什么我没能够读完毛姆的《人生的枷锁》。我希望将来我会去读完它,然后写出我早已拟好题目的那篇读感,叫作《那个一想起来就令人心疼的年轻人》。

也有人喜欢说读书能够增加对人生的体察,但按照王混混说的,光是体察到了也没什么用,得能行得出来。以他的标准,我连体察都没做到,是个相当失败的读书人。可是是否失败,他说的不作数,失败与否,也并非我心中对于读书的衡量标准。那些在我身外和心内进行着的,偶尔会与书上的文字碰撞出夺目的火花,亦或缠绕着的裂纹,那是丰收的时刻,也是我读书的意义所在。

说了这么多,并没能回答题目中的问题,因为我找不出一个具体的收益可以分配给读书——特别是读闲书——这项活动。对我本人来说,到底为什么读书呢?好像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爱上阅读,再爱上写作,然后再接着读和写下去。这是一个人在纸上世界中循环着的命运,不问出路。

李沁云

2016年3月29日写于器堂楼上

爱、气味和言说

         去年底的时候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死亡是什么感觉?这固然由于我对死亡问题有着长久的兴趣和关切,也是因工作契机,某位还很年轻的患者对我说:我想死。患者的话一出口,出于感受连通的原因,我便感觉到,死并不是他最终的目的,他也并非真的想死。果然,接下来他对我表达了渴望被爱的心情,以及处于爱之荒漠中的绝望。对置身孤独、无爱环境中的人来讲,生命毫无意义,活着其实已经死了。这是我从我的患者身上学得的深刻道理。死亡是什么感觉呢?那时我写道:“不被爱就是死的感觉。”

         “爱”这个词,词型过于简单,涵义却又宽广、复杂得令人生疑。如果让我提供一个较为浅显的解释,我会说,爱是我们投向另一个人的目光,是一种专注的注视,它不通过眼睛,而是借由心灵。这个解释一点都不简洁,但它涉及到爱的本质:爱是一种关系,它里面必然有一个爱的主体和一个被爱的客体。在这个意义上,死亡是一种“客体缺失”的状态,死的世界里,只有形影相吊的“我”而没有与“我”为伴的“你”。生而为人,我们都是在关系当中获取存在感和意义感,我们只存在于爱我们的人投向我们的深情注视里;除了映在他人眼底的我们的影子,我们没有其他的存在形式。因此,相对于“不被爱就是死亡”,活着的意思其实是“被爱”,这是真正地、充满生命力地活。

         在心理治疗的领域工作的时日越久,就越深切地感觉到,人们活着,不管做什么说什么,都是为了获得爱。爱也是通往疗愈的唯一药方。我们追寻的爱和能够使心灵创伤愈合的爱,这个“爱”字可以被广义地看作约等于理解、接纳、肯定、赞许、宽容、悲悯、支持等等表达看见、听见和包容含义的词汇。

         那么,爱又是什么感觉呢?具体到我个人,假如只说狭义的爱,我觉得它是一些关于气味的记忆。在瘟疫蔓延、一人独居于此的时节,我发现自己开始想念丈夫和孩子身上的味道。那些捉摸不定的气息,此刻却如此强烈地涌现在鼻端,不须想象,甚至不必用力呼吸,我便能清晰、切近地闻到丈夫在过去二十年身上始终若隐若现的雨后草地般的清香、女儿甜丝丝的呼吸以及儿子的温软奶香气。我那么努力地注视和感受过他们的存在,以至于他们所携带的气息也已被我的感官所记录下来,只要我活着,这些记忆便不会消失。

         婴儿一定记得母亲的气味。它太过幼小,完全依靠母亲而存在着,它对生的渴望是在母亲对它的爱中孕育出来的。婴儿出生后的头几个月,视力还很弱、看不清东西,它靠气味与母亲建立联结并找到它的食物。这是一个既脆弱又强大的联结,它无法被任何仪器或文字所捕捉,但它在生命早期为我们播下爱的种子,使我们能够活下来,活下去。母亲也记得婴儿的气息,我读到过当代的“背奶妈妈”会带孩子的一两件小衣服到工作单位,通过嗅闻它们来帮助自己泌乳并泵奶。爱,是一些关于气味的记忆。

《云上的日子》剧照

         十五年了,我好像仍然没有走出安东尼奥尼《云上的日子》里的世界,它实在是一部曾极其深入地抵达过我的电影,尤其是其中发生在意大利小镇上的第一个故事。偶然重逢的陌生男女,卡门突然讲起了她过去一年与之同居的男人。她告诉对她陷入爱恋的Kim,那个男人给她写了一封信,说不能忘记她的气味:“有些味道会永远贴着你的皮肤,我仍可闻见你肌肤的气息和话语。几晚前,回到了上次我们停留的湖畔,我在那里徘徊,感觉你就在身边。”卡门说气味是美好和重要的。对上一个男人气息的记忆令卡门拒绝了Kim的亲吻,也使Kim在试图亲近卡门的身体时始终保持了一英寸的距离。很多年前,我问道:“这一英寸的距离到底是什么,是对欲望的放逐还是对欲望的救赎?它是否让Kim获得了另外那个男人曾经在卡门身上获得的爱的气味呢?它是否重新唤醒了卡门的身体对另一个男人的记忆?”

         卡门曾对Kim讲起她对交谈的渴望。在她看来,人们已经停止了交谈。24岁时,第一次与这部电影相遇的那个透明且漫长的夜晚,卡门在我小小的电视荧屏上,以很普通的句子准确地说出了我长久以来都体会到却难以用言辞形容出来的感受:

         词语是不准确的,言说是徒劳的,沟通是不可能的。

         当人们仍然在找寻种种方式去抵抗这种不准确、徒劳和不可能,那便是爱。所以,交谈是爱,心理治疗的过程是爱,写作是爱,拍电影和看电影都是爱。一切表达和自我表达都是爱的体现。

         我是在36岁之后才开始能一点点读懂戈达尔的。说“读”而不是“看”,是因为他的电影作品大多是相当晦涩的文本,像年轻时那样仅看而不思,大约没办法理解它们。最近几年看的《芳名卡门》、《随心所欲》、《一切安好》、《周末》以及前两天才看的《悲哀于我》和《各自逃生》,一部接一部地看,使我在戈达尔常常颇具冷感(甚至在有些片子中是工业感)的画面中、在他对身体政治和暴力的探索中、在他对革命的重述和反讽中,渐渐地体会到了电影大师深藏不露的人性之爱。仅在视觉效果的层面上,我们可以谈论音画分离、延时慢镜头、平行叙事、有意为之的杂乱剪切等等技术手段。把这些视觉手段目为导演与观众进行沟通的方式,我们便会看到戈达尔是在以他独特的巧思重新定义视觉元素并使其有效地服务于他自己的语法系统和修辞方法。

《悲哀于我》电影海报

         戈达尔对语言和沟通的质疑是他很多作品中都有的潜台词。作为主要以影像来谱写想象力和深广度的作者,戈达尔放弃了将语词言说作为为影片赋予意义的重要手段,打破了文学、哲学、修辞学和符号学之间的界限,随心所欲地把它们运用到他的影像表达之中去。在上面我所提及的作品中,作为电影界的修辞大师,戈达尔纯熟地应用了解构、互文、隐喻、象征等手法去实现他的自我表达,其丰富程度甚至会令人目不暇接。而在“混乱”视效的干预下,观众常常分不清哪句话是哪个人物说的,因为画面的切换不以声音作为边界,又或者画面内外两个声音并行,需要读字幕的外语观众难于同时跟住上下两行字幕。然而,坐在观众的位置,真的需要分辨出谁在讲话吗?真的有必要听清楚台词吗?话语流的存在本身大于它所表述的语义。我肤浅地认为,戈达尔的艺术表达(以及所有真正有价值的表达)是为了触及观者,为了爱他们。毕竟,“we were expected on earth”(出自《悲哀于我》的旁白)。我们需要在彼此的对视之中存在,哪怕隔着银幕,爱!语言算什么?!

         观看《悲哀于我》的时候,脑海里涌现出这个想法:言说的本质是无从诉说,而且真正的言说总是无言的。躲在作品后面的安东尼奥尼和戈达尔,不需要站出来说任何话,就以他们的电影触摸到了我,令我感觉温柔地被爱。

         ——这亦是我活着的感觉。

         言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爱。无从诉说也没有关系;爱不须言。我在新英格兰一个微风和煦的春日,无言地想念雨后青草的气息。

李沁云

2020年3月20日写于器堂楼上